校内各教师: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四川海聚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等用人单位。
2.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3.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项目申报单位单独申报项目,不受理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为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要求详见指南(附件1)。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条件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申报通知及指南中要求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报均需提供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报表。
4.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附件2)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6.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指南查看。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三)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申报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四)申报书撤回、修改。
在申报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五)项目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六)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项目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地方推荐的项目需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和财政厅。不受理申报单位直接报送。
三、申报时限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2026年2月9日18时前在系统完成填写并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五、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8:00)。
028-86726726、86634585。
(二)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8:00)。
028-86715358、86671416。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7:00)。
028-65238305、85249950、652381642、65481881。
(四)校内联系人。
桑老师、柯老师 0838-5182031
六、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监督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8905。
附件:1.2026年度“四川海聚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
科研处
2026年1月22日